借书须知
一.借书
读者类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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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书数量(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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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书期限(月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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借书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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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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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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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|
工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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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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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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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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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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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读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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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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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读者借书证(图书馆办公室办理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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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.还书
正常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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暑假、寒假、法定假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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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照借书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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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学后7日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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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.借书超期
可凭身份证明证件到图书馆办理续借。
四.图书丢失赔偿
1.赔书
可以自购同一品种、同一版次的正版图书抵赔。
2.赔款
图书出版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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赔偿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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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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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2年以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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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购置价格的3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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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赔偿的最低按20元赔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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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992年、1992年以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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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购置价格的10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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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遗失在书刊赔偿后,读者找到了原书刊,可凭办理手续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退书手续。
五.借书证丢失
1.教师、学生:饭卡丢失及时到饭卡充值中心挂失并办理新卡或直接到图书馆挂失;
2.校外读者:直接到图书馆办理挂失,并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新借书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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